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營運
#會議決定#【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營運】在鐵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重大水電、風電、光伏發(fā)電等清潔能源工程,油氣管網(wǎng)及儲氣設施、現(xiàn)代煤化工和石化產業(yè)基地等方面,首批推出80個符合規(guī)劃布局要求、有利轉型升級的示范項目,面向社會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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