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字當頭,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法治化水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解讀
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 題:“嚴”字當頭,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法治化水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解讀個人信息保護法熱點話題
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將怎樣保護你我的信息安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進行了解讀。
熱點一:處理個人信息應向個人充分告知并取得同意
他表示,“告知——同意”是法律確立的個人信息保護核心規(guī)則。個人信息處理者在取得個人同意的情形下方可處理個人信息,個人信息處理的重要事項發(fā)生變更,應當重新向個人告知并取得同意。
“當前,越來越多的企業(yè)利用大數(shù)據(jù)分析、評估消費者的個人特征用于商業(yè)營銷,這有利于提高經濟活動的效率,提升消費者的消費體驗,但一些企業(yè)卻利用個人信息進行‘大數(shù)據(jù)殺熟’,侵犯了消費者權益,應當在法律上予以禁止。”楊合慶說。
個人信息保護法將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y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信息,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列為敏感個人信息。本法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同時應事前進行影響評估,并向個人告知處理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
熱點三:明確各方義務強化違法懲戒
在監(jiān)管部門方面,本法明確,國家網(wǎng)信部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個人信息保護和監(jiān)督管理工作,同時對個人信息保護和監(jiān)管職責作出規(guī)定,其中包括指導監(jiān)督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接受處理相關投訴舉報、組織對應用程序等進行測評、調查處理違法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等。
“個人信息保護法以嚴密的制度、嚴格的標準、嚴厲的責任,構建了權責明確、保護有效、利用規(guī)范的個人信息處理和保護制度規(guī)則。社會各方面應當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宣傳教育,提升個人信息保護法治意識,推動個人信息保護法落地實施,助力網(wǎng)絡強國、數(shù)字中國、智慧社會建設。”楊合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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